沅弟之肝疾未平,湿毒更炽。克城封爵之后,而郁抑之气并未稍减。余在金陵住二十馀日,察沅心怀似稍开豁,病亦日减。近与余相隔二十馀日,情复郁结,疾亦略增。余定初一日起程再赴金陵,家眷同去,并具折为沅弟告病开缺回籍调理。沅见归期已近,或可速痊,然起行总在十月,但能归家过年,不能赶十一月初三也。
吾家子侄,人人须以“勤”“俭”二字自勉,庶几长保盛美。观《汉书·霍光传》,而知大家所以速败之故。观金日、张安世二传,解示后辈可也。
同治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致沅浦弟书
沅弟左右:
弟疾日减,周旋众客,精神照应得到,至以为慰。
曾恒德等今日自京归。温、恒两弟又奉恩命,兹将谕旨抄寄弟阅。朝廷待忠勋之家有加无已,但愿吾家丁口日繁,子弟读书勤俭,稍有成立,则弟之功所以垂裕后昆者远矣。
同治三年九月十四日 致澄侯弟书
澄弟左右:
余于初一日自安庆起行,初七日到金陵,初十日入署,内外平安之至。
沅弟湿毒未愈,而精神尚极完足。肝疾虽深,而亦尚能自持,不致遽损真元。惟夜睡多不成寐,不知何日始得痊愈?初十日奉到谕旨,准其开缺回籍调理,恩赏人参六两。大约九月底、十月初可以起行,十一月初三日或可到家赶上祭期也。
同治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致澄侯弟书
澄弟左右:
弟为送考两次晋省,实觉过于勤劳,兄闻之深抱不安。且弟于家庭骨肉之间劳心劳力,已历三十馀年,今年力渐老,亦宜自知爱惜保养,不特为家庭之际,不可过劳也。
吾入金陵署中已半月,大小平安,隔日至沅弟处看病。劝沅不必吃药敷药,此等皮肤之疾,终可不治自愈。惟夜不成寐,却是要紧之症,须用养心和平之法医之。
褚一帆事,不能请谥。盐局之事,全依次帅与黄、郭之言,断不掣肘。
同治三年十月初五日 致澄侯弟书